足协裁判评议:中乙判例,支持裁判决定。

2025-04-10 04:21:00

雷速体育在4月9日发布消息,中国足协已经公布了第五期的裁判评议。在涉及中乙联赛的两个判例中,评议组经过细致的讨论,最终决定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。

判例七涉及到中乙联赛第3轮的一场比赛,由兰州陇原竞技队对阵山东泰山B队。在比赛的第63分钟,兰州陇原竞技队在前场掷界外球至对方罚球区内,双方队员发生争抢后,兰州陇原竞技队的一名队员倒地。然而,当值的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。

对于这一情况,评议组在仔细研究了单一机位的视频后认为: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山东泰山B队的两名防守队员进行了包夹防守,其中内侧的防守队员似乎触到了球。虽然攻方队员的倒地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,但根据现有的视频资料,并不能明确判断这是一个犯规动作。因此,评议组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。

另一个判例则是中乙联赛第3轮的另一场比赛,由泰安天贶队对阵长春喜都队。在比赛的第33分钟,泰安天贶队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,而长春喜都队8号队员则用脚踢球。同样,当值裁判员也没有判罚犯规。

针对这一判例,评议组经过分析后认为:在双方争抢时,球的高度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范围。从现有的视频资料来看,长春喜都队8号队员在踢球时并未踢到泰安天贶队9号队员的头部,并且在踢球后立即收腿,没有出现任何附加的犯规动作。因此,评议组同样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。

总的来说,这两场比赛中裁判员的判罚决定都得到了评议组的支持。这也再次证明了足球比赛中裁判员决策的公正性和专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