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则刑事判决书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。这份来自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,详细记录了中国职业足坛近期涉及假球、行贿、受贿等多起案件的案情。
根据判决书所述,朱宏兴作为赌球“上线”,在秦升的介绍下与前八一队员左禄博结识。两人自2018年起成为微信好友,并开始了频繁的赌球交流。左禄博深知朱宏兴手中掌握着大额赌资,并且与多家经纪公司有密切联系,认识众多俱乐部的老板、经理、教练和球员。因此,他经常向朱宏兴打听各支球队的内幕消息,并核实所获消息的准确性,以辅助自己的赌球行为。
两人分工明确,当没有球员参与投注赌球时,他们会通过搜集球队信息和结合赌博网站的盘口进行分析,然后各自投注。然而,一旦有球员参与投注赌球或踢假球,他们则积极拉拢参赛球队的球员,让他们在自己这里投注赌球。通过这种方式,球员们按照赌博盘口踢假球,以操控比赛结果,从而增加了他们赢钱的概率。
左禄博透露,自从2017年开始涉足赌球,他几乎每天都在参与。他向秦升和牟善韬提供了赌博账号,让他们进行下注。每当中标赢钱时,左禄博也会获得一定的“水钱”。据左禄博供述,通过秦升和牟善韬的下注,他共赢得了约300万元的赌资,而从两人处获得的“水钱”也达到了约50万元。
左禄博坦言,他参与赌球的过程中,始终以赢利为目的。为了赢得更多赌资,他们会打探消息、联系球员、并给予球员好处,促使他们踢假球以控制比赛的走向。尤其是在把握较大的比赛中,他们会下大注以期望获得更多的回报。而他们联系的球员大多数是后卫或守门员这类角色,因为他们在比赛中的可操作性更强。
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足球圈内的赌球黑幕和操控比赛的行为,更让人对足球行业的道德伦理和职业操守产生了深刻的反思。这不仅损害了足球运动的公正性和竞技精神,也给参与其中的球员和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损失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,彻底清除足球圈内的腐败现象,恢复足球运动的纯净和公平竞争的环境。